2020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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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3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承担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与环境地质勘查、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岩矿测试分析、地形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地质科学研究、地质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地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3月26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信箱,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成绩单等,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山东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 )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推荐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1日—3月27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对考生条件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列入面试范围。报名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安排考场。笔试时间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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