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招聘简章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招聘简章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详见公告,以下是公告详情。东营教师招聘考试网提供教师招聘考试备考资料报名指导等相关信息,收藏关注东营中公教育(dyoffcn)网站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急需紧缺学科教师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见附件2)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全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教育局()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18日11:00至8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于2020年8月22日16:00前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打印《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后果自负)。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8月2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面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应聘须知》(附件3)。
4.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有人要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应聘须知》(附件3)。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评价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核评价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核评价合格的标准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核评价地点在东营市设置,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同一岗位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考核评价成绩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评价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教育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同时按要求填写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生健康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46—(市教育局)
附件:
3. 附件3: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应聘须知
4.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生健康承诺书
东营市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附件3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招聘岗位。
3.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招聘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报名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高中起学习及工作简历”填写时,最后一个时段不论有无工作,都要填写到至今,如“2012.09-2015.07东营市第一中学学习;2015.09-2019.07山东师范大学英语专业学习;2019.07-至今待业”。
(5)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如何理解?
“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 (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 (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7.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说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8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8.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简章》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简章》所列专业名称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比对。
特别提醒: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要求专业。
9.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具体有哪些?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名单主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名单目录,具体见附件2。
特别提醒:鉴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名单”有可能未完全涵盖有关学校,如应聘人员毕业学校属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但未列入名单中,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高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没有明确列出对应研究生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取得与所列专业同属同一一级学科更高学历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认符合招聘岗位规定专业要求的,可以应聘。
11.招聘资格要求中的专业名称参考了哪些目录?
专业名称主要参考了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
12.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有什么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须在参加工作后1年内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3.应聘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任教学科如何把握?
原则上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的,其毕业证标明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任教学科一致。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5.应聘人员能否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0年8月19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
16.资格审查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通过单位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及《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18日之前取得)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17.如何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18.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什么材料?
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19.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20.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信息,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2.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是否视为违纪违规行为?
考核评价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给予其当次考核评价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4
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
考生健康承诺书

原标题: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jy.dongying.gov.cn/art/2020/8/7/art_38611_9593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