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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利津县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0-08-19 14:07:0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东营利津县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7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东营医疗卫生招聘网提供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备考资料报名指导等相关信息,收藏关注东营中公教育(dyoffcn)网站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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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招聘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报名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5)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最后一个时段不论有无工作,都要填写到“至今”,如“2011.09-2014.07 利津县第一中学学生;2014.09-2019.07 滨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2019.07-2019.09待业;2019.09至今 利津县中心医院医师(合同制)”。

(6)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如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应同时注明。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例如:利津县***公司(劳务派遣到***局工作);如为单位的编外人员等情况,应填写单位名称,并用括号注解说明,例如:***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医院(合同制)等。

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

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即2018年和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限应届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无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保缴费记录。

注意:曾经或现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交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畴,只能报考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请应聘人员认真界定自己的身份并如实选择相应岗位,往届高校毕业生冒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未限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否报考?

可以。若报考的岗位对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护理中级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可以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后续在容缺期限内(容缺期限为1年)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即可。在容缺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8.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应聘人员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的,可由高校出具相关说明。其他人员,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8月19日前取得。

9.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02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还须注明专业方向。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

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比对。

10.对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有何要求?

根据岗位所需,报考岗位对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护理中级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除高校毕业生外,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格资质证书暂时无法取得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后续在容缺期限内(容缺期限为1年)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在容缺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凡符合报考护理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护士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1.“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0年8月19日。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1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3.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计算时间如何把握?

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14.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等。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可视为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15.《202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医疗类,E代表中医类,F代表护理类。

1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应提交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17.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0年8月30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8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9.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1)《202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4)笔试准考证。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19日之前取得)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7)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二年,即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8)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二年,即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护理类岗位且

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需提交《“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式样A,签字并按手印)。

(9)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二年,即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且对相关资格证书有要求的岗位,若未取得相应资格的需提交《“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式样B,签字并按手印)。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11)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8月19日前取得。

以上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1.如何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2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23.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和简章规定,遵从利津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信息,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5.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是否视为违纪违规行为?

考试期间,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6.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其中:

①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②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山东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③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省外考生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转换有问题的,可咨询利津县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27.如何查询所在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8.在此次招聘过程中,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如何处理?

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2020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0/8/19/art_85346_9656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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