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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材料问题

东营中公教育 2020-09-21 11:05:1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年山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网申时间:9月16日8:00—9月29日17:00。东营中公教育小编特整理: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汇总东营教师资格考试网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备考资料报名指导等相关信息,收藏关注东营中公教育网站公众号(dyoffcn),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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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注:经所在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工伤、短期病休、产假等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提交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假证明;定期注册周期内跨校流动的,应提交所任教学校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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