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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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根据《2021年度东营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和《2021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东营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表》(见模版1,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见模版2,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面试人选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对补录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政治面貌等涉及时限的报考条件,据实计算到2021年5月。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2)考生资格审查时辞职或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材料。
(3)以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报考的,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须出具招生部门相关证明;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面试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见模版3)。
未尽事宜,按《2021年度东营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执行。
模版:1.2021年东营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表
2.同意报考介绍信
3.面试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
以上是2021东营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信息欢迎访问东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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