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118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公布相近专业。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21日(含)之前取得。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1日12:00-6月24日11:00;
2.报名方式
(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4.网上初审。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6月24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24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名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蓬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与缴费
1.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网上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乡镇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b类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应聘岗位报名缴费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
1.初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4比例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根据报名缴费情况另行公布。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2人(含)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人员素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合格线另行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1:4比例(含)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如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音乐、体育、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 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564326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王老师:18363816518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报名网站: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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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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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
附件:
1、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
7、无业承诺书
8、 档案管理证明信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penglai.gov.cn/art/2021/6/8/art_13426_2916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