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章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统计(截至8月9日16:30)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1年8月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