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共青团淄博市临淄区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4人)
为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临淄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团区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
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制),主要从事全区青少年发展工作及有关事务协调、处理。
二、选调范围
团区委选调工作人员面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面向教育、卫生系统)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抗压能力,能适应长期加班的工作状态。
3、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原始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二),将《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团区委。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查核不清的,一律暂停有关选调程序,严格把好“入口关”。
3、个别面谈。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逐一进行面谈,考察应试者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试者工作经验、业务知识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4、组织考察。根据个别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
5、实践锻炼。组织考察对象到岗到位参加实践锻炼,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踪培养,考察实践锻炼人员与团区委工作的适应情况。
6、研究调入。根据个别面谈、组织考察和实践锻炼情况,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配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星期三)共6天,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3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团区委(区政府大楼238)。
2、报送材料包括:《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名表》《承诺书》及证件照电子版发至lztqw@zb.shandong.cn,命名为“现单位+姓名”。
联系电话:7220353
原标题:团区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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