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以下为公告内容详情。东营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医疗卫生考试公告、报考指导、备考资料等内容,可关注东营医疗卫生招聘频道。
根据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工作安排及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及条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
二、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18日
上午:6:45考生入场,7:15入场截止
下午:12:30考生入场,13:00入场截止
三、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河口区实验中学(海宁路167号)
2、面试分组:
第一面试室:
上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护理岗位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科护理岗位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3
下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师
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放射技师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内科医师
新户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口腔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河口区人民医院 口腔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河口区人民医院 放射医(技)师
仙河镇卫生院 临床医师
仙河镇卫生院 超声医师
第二面试室:
上午
河口区中医院 护理岗位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1
河口区人民医院 护理岗位2
下午
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
河口区人民医院 检验师1
四、面试纪律要求
面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上午面试场次考生7:15未入场、下午面试场次考生13:00未入场的视为弃权。
1、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在面试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考生在进入候试室时,要将与面试无关的个人随身物品(手机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违反面试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审题室,审题时间为5分钟,草稿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审题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审题室统一提供的草稿纸进入面试室。考生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草稿纸留在面试室,面试答题时间为5分钟。
5、考生在面试结束并确认自己成绩签字后,自觉离开考点。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一)考生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遵守相关要求:
1、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相对独立考场考试。
3、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6、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7、考试当天,“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经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官网公告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按照东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46-3650218
附件1: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12/14/art_206415_10315524.html?xxgkhide=1
(更多备考资讯欢迎关注东营中公教育微信公众号/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