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通知
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通知已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东营·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医疗卫生考试公告、报考指导、备考资料等内容。
按照《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一般由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函调、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二、有关要求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并按考察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近日,考察组将主动与入闱人员进行联系。请入闱人员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根据考察小组具体要求,配合做好考察和档案转递等工作。
2、提前落实好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向考察组提供相关信息,为人事档案审核、转递工作做好准备。
3、提前打印好“个人征信报告”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撰写个人总结,系统总结个人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回避等方面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考察组。
5、入闱人员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请及时告知考察组,并提出放弃考察资格说明,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三、人事档案转递说明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考察组审查完成,并经原档案管理部门核对整理并确认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后,由考察组成员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转递手续。严禁应聘人员自带个人档案。1月17日之前完成档案转递,未经同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3650218
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原标题:关于对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2/1/4/art_206415_10317409.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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