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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9人岗位览表下载

东营中公教育 2022-01-18 15:35:4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2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6:00,为帮助各位考生查看岗位表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东营中公教育特整理: 2022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9人岗位览表下载,以下为岗位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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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9人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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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菏泽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zkfq.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月27日10:00前及时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961185),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22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人民路668号)。确认时,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调整岗位的情况,在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或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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