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18人公告(第二批)
202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18人公告(第二批)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30日,以下是内容详情 。东营中公教育将持续为大家提供劳务派遣招聘、社区招聘、公益岗位招聘等相关信息,欢迎关注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岗位名称:生态宜居促进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8个,人员需求18人。
(2)岗位要求:根据全镇乡村数量规模设置岗位,本着就近的原则,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有扶老助残爱心,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村居划定区域的公共设施管护、护林绿化、环境保护、安全应急、治安联防、文明劝导、卫生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协管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2、岗位要求:
东营市户籍或东营市辖区内常住人口;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中无一人有就业登记、无参加单位社保、无营业执照、无股东信息);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适当放宽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登记的人员(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持有失业证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以上人员均不得有营业执照、股东信息、职工社保、就业信息,不能为村两委成员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会电脑操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助残帮扶、扶贫、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社区服务工作,以及社区、镇政府交予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4、政策咨询电话:史口镇劳保所 0546-8281776。
(二)聘用
镇政府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部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社区)、部门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东营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史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史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9日
原标题:东营区史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2/6/29/art_229262_10330356.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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