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1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1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2.报名网址。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照片,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jpg格式,每张占用空间小于500K),然后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5月23日16:00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网上审核。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审核通过专业。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5月24日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5月29日9:00至6月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缴费后须电话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核准通过后,可退还笔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在职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式样)。
(7)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证书。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面试、考察、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笔试。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于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相关事宜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体检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复核电话:0535-6891373。
招聘报名、公示、公告网站: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ytlaishan.gov.cn/art/2024/5/14/art_50518_2945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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