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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教研员公告(3人)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5-02-11 17:26:1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打造“教育满意之区”,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区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聘3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计划选聘初中物理教研员1名,初中语文教研员1名,初中历史教研员1名。报名范围为山东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遵守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和教研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政策水平,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富有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指导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教学、教研成绩优秀,在学科教学教研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5.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10年以上在教学教研一线从事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至少具备以下一项业务称号: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现场报名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东营区教育局332室。

3.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东营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表彰奖励与获奖证书;④与选聘岗位相应的教科研成果证书、其他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⑥《参加东营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按①、②、③、④、⑤、⑥的顺序排好。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符合竞争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违反诚信规定,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恶意获取选聘资格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报名岗位计划取消的,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的方式。

1.笔试只考一科,主要测试政治、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及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的选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同一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专业测试分学科评课、答辩两部分,满分100分。

(1)评课。考察学科教研专业能力,测试时间50分钟,其中观课40分钟,评课10分钟。

(2)答辩。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分析与答辩时间5分钟。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相应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选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专业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发布。

(三)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东营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专业测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6年。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东营区教育局成立公开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应遵守选聘工作纪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证书,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人员,取消选聘资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参加选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2.本通知由东营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46--8251879

附件:附件1: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5年东营区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东营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0日

原标题:东营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5/2/10/art_230442_1037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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