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州博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14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7:00
公告:2025年滨州博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人)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等各项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8月2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5年8月25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应作出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承诺书须在报名系统备注一栏明确写明)。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