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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菏泽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3人)

东明县人民政府 2025-12-31 19:14:1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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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项招聘岗位除外);

6.年龄38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项招聘岗位除外);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的在编在职人员,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定向生、委培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各岗位招聘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

本招聘考试与2025年东明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试同步实施,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项。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上传不成功或照片无法被有效识别等情况,影响资格初审或参加考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月17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于具备报名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予以初审通过;对于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让其补充;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未通过的理由。

网上初审结果仅作为报考资格的初步筛选依据,非最终认定结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试用期管理等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相关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执行。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月18日16:00前及时与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6259938)。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4.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经缴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如因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无法改报的,退回考务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共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50分,两科合计分值为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开考比例要求,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若按开考比例计算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所有并列人员均纳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受原定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签字的《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各学习阶段(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6)户籍证明材料:限东明县户籍岗位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落户时间等信息(须显示最近或历次落户迁移记录,证明简章发布之日前已取得东明县户籍,证明出具时间在开始报名之日之后。);

(7)2寸彩色同底板照片2张,照片背面备注内容为“报考岗位+姓名”;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

②无工作未就业人员:须提交《非在职在编人员承诺书》(附件4);

③个人征信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在开始报名之日之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公示结果。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察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第一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较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签订3年以上期限(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简章由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30-6259938

 

附件

1.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

2.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3.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

4.非在职在编人员承诺书

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1日

原标题:2025年度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mzf.gov.cn/2c9080888317c945018354be76390137/2c90808483d1711c0183ee59bda00030/2006289006781980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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