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简章(3人)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3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6日16:00,以下是内容详情。
因工作需要,受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2月28日)。
3、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因工作性质需要,该岗位比较适合男性。
4、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官可以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毕业学历。司法警察学校或类似培训机构及近两年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官优先,取得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特警特勤、法律实务等相关专业优先。
中共党员、受到学校奖学金奖励资格及其他表彰的优秀毕业生、退役军人受到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部队表彰的以及立功受奖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受过学校或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2日16:00,逾期不受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具体方法:报考人员微信关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点击“报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根据页面要求,注册账号,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必须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证明(有效期内)、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上传的材料照片(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0K以下)。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写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到资格审核通知,请及时登录查看,并在2022年2月22日17:00前完成缴费。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后面试。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各项目测试标准见附表。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1)身份证;(2)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4)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测试及面试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拟录用人员上报考察所需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
三、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
1、试用期每月2190元,试用期满每月3190元(含四险一金)。
2、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3、发放统一制服和被褥,统一集中居住,实行编队管理。
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聘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须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手机展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等特殊情形的应试人员,须于考前主动向招聘单位申报,服从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5、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46-8615777
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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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
原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slhr.cn/show-1-67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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