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简章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现委托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法官助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09月10日之后出生)。
(二)符合法官助理岗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法学类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研究生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 、体检、考察、公示、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月13日16:00 ,逾期不受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具体方法:报考人员手机微信关注“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报名”2024年开发区法院法官助理。
(温馨提醒:为避免错过招聘考试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通过手机操作关注公众号后点击报名,因系统原因电脑页面报名或未关注公众号报名的均接收不到后续系统通知,因未按简章要求报名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页面要求,注册自己账号,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必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照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0K以下)。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写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yslhr.cn/)、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dykfqfy.sdcourt.gov.cn/)同时公布,且报考人员还会在“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收到资格审核通知,请及时登录查看,并在2024年9月13日17:00前完成缴费。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比例要求的,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yslhr.cn/)、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dykfqfy.sdcourt.gov.cn/)网站予以公告。
(三)面试
面试事宜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进入本次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相关资料:身份证、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若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场。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需要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对拟聘人员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报考人员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期间考生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需要从其它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法院工作或担任法官助理职务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进行录用。公示期间考生自愿放弃的,根据需要从其它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管理
本《简章》所称的法官助理,是指在法官指导下从事有关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不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录用人员月均工资5000-8000元不等(含五险一金、绩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工作期间的管理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符合录用规定及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yslhr.cn/)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dykfqfy.sdcourt.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电话:0546-8615777
监督电话:0546—6087832/608783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slhr.cn/show-1-17416.aspx
◆ 加群关注更多省内考试讯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