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123人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4月24日-27日)
2022年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23人)已发布,现已进入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为帮助各位考生及时报考,东营中公教育特整理:2022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123人报名入口官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123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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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2022年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23人)
岗位表:2022年济宁泗水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含备案制)招聘工作人员123人岗位表下载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报名网站: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ishu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照片以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实际取得的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含全日制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2年4月24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综合类与卫生类(含备案制)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4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4日11:00-4月2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泗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2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sxws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3701618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岗位,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泗水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2022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泗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簿;(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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